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较差,水平较低,产业在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当地财政收入与居民收入方面的功能还相对薄弱。2006年,我国8个民族省区(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地区生产总值之和占全国的8.94%。同时,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全国的沙漠化、石漠化、高山、冰川、冻土地带主要分布在民族地区,水土流失地区也有较大部分位于民族地区。推动民族地区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无论是对民族地区还是对全国都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产业升级
近年来,在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产业结构调整速度也明显加快,2000年至2006年,8个民族省区三次产业结构由23.85:40.23:35.92演变为17.25:44.28:38.47,而同一时期,全国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由15.1:45.9:39.0演变为11.7:48.9:39.4。由2000年与2006年的数据比较,可以发现以下规律:(1)全国和民族地区产业结构都出现了合乎规律的变化。民族地区与全国第一产业比重下降是共同的特点,民族地区与全国第二、三产业比重也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2)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变化的剧烈程度大于全国。以产业结构变动系数(每个产业变动的绝对值之和)看,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动系数为13.2,而全国三次产业结构变动系数为6.8。(3)民族地区各类产业占全国的比重上升程度不同。根据笔者的计算,2000年,民族地区第一、二、三次产业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13.51%、7.39%和8.26%,而到2006年分别上升到14.36%、7.89%和8.74%。第一产业占全国的比重上升幅度最大,第二产业次之,第三产业最小。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新变化,主要由资源开发推动、政策支持、市场化的推动、以及与全国不对等的增长变化等因素引起。
鉴于民族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与人口规模占全国的比重差距较大,民族地区人均生产总值较低、贫困面较大等因素,经济发展仍是民族地区的重要任务。但是,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更应该放在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上来,要以产业结构的变化与调整来振兴民族地区的经济。应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使产业、产品、企业组织结构更趋合理,重点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更加明显,产业集中度有效提高。从民族地区的比较优势、资源禀赋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看,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的发展方向应该是:保护性地发展第一产业,集约性地发展第二产业,扩张性地发展第三产业。通过发展,使第一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第一产业就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比重进一步下降;第二产业在经济中的地位得到巩固,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工业群;使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出现双提高趋势。
优化产业布局
在继续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时,要不断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结构。
实施差别化的区域调控政策,以功能区规划引导产业布局。针对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弱势、环境承载力弱势的“双弱”现象,必须重视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发展水平和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等因素为依据,对民族地区进行空间功能区划,因地制宜提出不同区域的发展目标、速度、建设项目等要求。
建立若干依托良好区位条件,资源与资本密集、优势产业集中的重点产业带。依托民族地区重要的城镇群和交通干线,围绕民族地区主导工业群发展,突破地区分割与部门分割的限制,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汇集,建设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升级明显,本地资本与外地资本、国内资本与国外资本集中,产学研密切结合的重点产业带,包括呼包银产业带、北部湾产业带、蒙东特色资源产业带、贵昆沿线产业带、青藏沿线资源开发产业带和天山北坡产业带。
提高城镇化水平,积极培育民族地区城镇群。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的特点,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做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构建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城镇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建立起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优势互补、统筹发展的新型城乡发展格局,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城镇经济功能,从城镇的产业、就业和资源环境容量出发,充分发挥城镇的集聚效应和吸纳劳动力的龙头作用。要依托各地的高速公路和铁路路网,着力打破城镇之间的经济封锁,按照生产要素的流动规律组织区域经济,围绕民族地区的产业发展、产业协作与产业链条延伸组织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以重点城市为核心的城镇群。通过加强城镇群内各城镇之间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提高城镇群的整体产业竞争力。
大力扶持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坚持开发式扶贫。按照互利互惠的原则,将贫困地区的土地、矿产、生物等资源优势同援助方的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相结合,加快发展资源开发型的优势产业,并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和以工代赈资金投入,按照市场化方式评估贫困地区的产业项目,通过项目配置、财政转移支付、银行贷款、人才培养、科技推广等措施,增强贫困地区的产业竞争力,以产业发展培育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稳步提高低收入农牧民收入水平,巩固扶贫成果。应利用信贷扶贫资金和国际优惠贷款,引导和扶持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牧业,增加贫困人口现金收入。对生态环境恶劣、失去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积极实施扶贫移民和生态移民工程,鼓励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实现“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推动产业组织与技术结构合理化
民族地区的产业组织结构与产业技术结构都比较落后,对产业发展影响较大。从产业组织结构角度看,民族地区企业规模偏小,垄断型企业在经济中影响较大,外资与民营经济不发达。产业技术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技术水平普遍落后,产学研结合不够,创新性成果较少,技术创新在带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较弱。因此,应该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积极推进两类结构的合理化。
积极促进产业组织结构合理化。在民族地区产业组织结构合理化过程中,既要采取积极的反垄断政策,也要采取积极的鼓励竞争的政策。在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同时,要深化垄断行业的体制改革,积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要坚持大中小企业共同发展,优势互补。
坚持推进产业技术结构合理化。应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战略方向,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增强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之间的技术合作,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拓宽科技服务领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通过科技创新,使民族地区产业总体技术水平大幅度提升,全社会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和科技拨款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也得到提升。
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在中央政府的产业政策中,还没有专门形成针对民族地区的产业政策。这是因为,我国不发达地区分布范围较为广泛,既有民族地区,也有非少数民族聚居的汉族地区,从民族平等的角度看,国家对不发达地区的产业发展政策应该是一视同仁的。但是,在国家总体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上,还是有必要重视对民族地区的产业升级、产业布局、产业组织结构与产业技术结构的支持,并在具体政策上加以细化。
在产业发展上,应该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增强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调整产业之间与产业内部的资源配置方式与机制,以信贷优惠、财政补贴、政府援助、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援助基金等形式,以少量或者一组产业为导向支持一些产业发展,培育在国内外市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群,强化对民族地区基础产业、矿产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特色产业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增强政策对各类产业发展的诱导性,提高民族地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对可再生资源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能源利用项目,加以适度扶持。
在区域发展上,应引导生产要素向民族地区转移和集中,解决好全国区域经济中发达地区生产要素密集与民族地区生产要素稀疏之间的矛盾,以要素的流动、再集聚、再利用推动民族地区的产业发展。对民族地区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现代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基础较好的产业带予以支持。在对口支援中加强支援区与受援区之间的产业互动与协作,尤其是注意促进地区间上下游产业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对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工程,继续维持一定的政策扶持,但可以适度减弱扶持强度,在保障民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使其生活质量得以维持的同时,适度减缓国家的负担。对于在民族地区设立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有必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视对当地的生态补偿,在充分保护环境的基础上维持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在环境污染的治理上,应该扶持民族地区的环境产业,在市场化基础上促进一批治理环境的企业群形成。在国家的开放政策中,支持民族地区园区经济发展。另外,应该从国家层面上坚持不懈地支持民族地区的反贫困战略,立足于以产业发展减少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
在产业组织政策上,需要从总量上、规模上振兴民族地区的企业。要在严格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和资源利用标准的同时,尽可能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各种类型的企业发展和平等竞争。政府应该通过精简手续、减少收费、协助办理等形式,支持新企业的设立;引导外资企业与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在民族地区投资;加强民族地区企业与外部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经济组合;支持民族地区的企业上市融资;促进民族地区的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在产业技术政策上,应以补贴、奖励、财政扶持、优惠贷款、基金支持等形式,鼓励技术要素包括人才、专利、实用技术等向民族地区流动,使其在应用中的收益不低于在自由市场上应得的收益;应树立专利观点,鼓励民族地区特色产业技术的保护与应用;支持围绕民族地区主要产业部门的技术创新;运用国家目前已经实施的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富民强县工程等技术支持平台,更多地鼓励和支持由民族地区申报和在民族地区应用的科技项目,使更多的产业化项目能够为民族地区的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作者周民良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